2023年沉阳工业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已经公示,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一、学校性质声明
1个.学校全名:沉阳工学院。
2个.学校位置和学校地址:辽宁省神抚示范区滨河路东段1号。
3个.学校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4个.校级:大学本科、高职院校。
5个.学校形式:全职。
6个.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覆盖 111.9万平方米,其中产权面积98.7万平方米(约1479.4英亩);每个学生的教学和行政室面积15.9平方米;每个学生的宿舍面积6.9平方米;师生比例 16.6个:1个;550名专任教师,其中,专任教师中硕士以上学历占专任教师比例91%.5%;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186.2万元,学生人均教学科研设备价值8897.4元;第 161 册.20,000 册,每个学生的书籍 83.5卷。(办学情况数据以2021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艺术招生计划说明
1个.招生计划分配原则、使用方法和原则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批准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情况、就业状况,各学科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确定,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撑学科专业计划。艺术类专业无储备计划。
2个.批准的有语言限制和语言允许招生的专业
外语不限。
3个.有男女比例要求和限制比例的专业
所招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4个.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专业(类)计划设置,选修科目要求、综合质量档案的使用方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网公告为准。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代码 | 艺术类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 (元/人・年) |
1 | 130301 | 表演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28000 |
2 | 1305 |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28000 |
注:招生计划以各省招考办实际公布为准。
按类招生情况说明:
2023年我校部分专业继续实行按学科门类招生。学生入学第1学期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社会需求以及本人意愿选择专业。
四、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工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
艺术类专业学费:28000元/人・年。
住宿费:2000-4000元/人・年。
注:学费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
住宿费按照实际房型收费。
2.学费、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民办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
(1)国家(政府)奖学金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结合我校实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刻苦学习且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4400元/人・年
二等国家助学金:2750元/人・年
(3)国家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规定在家庭所在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学校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的等级、奖励金额和获奖比例一览表
等级 | 奖励金额(元/人・年) | |
本科生 | 专科生 | |
特等奖 | 10000 | 5000 |
一等奖 | 4000 | 2000 |
二等奖 | 2000 | 1000 |
三等奖 | 1000 | 500 |
专项奖 | 1000 | 500 |
(五)勤工俭学
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有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学生资助。
(六)新生入学奖学金
报考我校的首选(征集志愿除外),被我校录取并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获得新生入学奖学金:
艺术专业
辽宁省录取分数线高于我校本专业录取线60分且在我校本专业录取前3%的学生,外省录取分数线高于我校省内录取分数线、本专业录取线40分以上且我校本专业录取排名全省前3%的学生,可以获得3000元艺术新生入学奖学金。
六、录取方式说明
1个.机构志愿服务和档案归档原则
各艺术类专业(类)执行省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分批设置和备案原则。辽宁省艺术类专业按物理、历史分类的招生计划,分别归档和承认。
高考改革采用“3+1+2”选拔模式的省份:首选科目物理史是可以接受的,不限科目。
高考改革采用“3+3”选拔模式的省份:不限选修科目。
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按照辽宁省有关文件执行。
2个.大学录取原则
①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形成的综合成绩,采取“专业自愿过关”录取原则。当总分相同时,根据文化科目的结果、语、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②实行自愿备案与准入并行模式的省(市)、区域)
根据省(市)、区)统一规定平行自愿备案综合结果,录取率从高到低排序。当总分相同时,根据文化科目的结果、语、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③实行非平行自愿备案录取模式的省(市)、区域)
录取时第一志愿在线考生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时,不再阅读其他志愿候选人的档案;当第一志愿在线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同批准入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意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
设计专业:
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总分相同时,根据文化科目的结果、语、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代理专业: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中、如果体检合格,会见省(市)、区)相应级别的文化课程和专业课程控制分数要求,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文化科目的结果、语、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3个.进阶考生专业安排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自愿优先”原则,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等级差异;其他省份、市)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根据学生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报送的专业志愿(不包括专业服从志愿),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等级差异。在调动的候选人中,优先考虑有职业抱负的候选人。当考生的分数无法达到所填写的专业志愿时,如果候选人服从专业调整,学校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分调整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直至名额满为止;如果候选人不服从专业调整,做回档处理。
4个.高考考生超分处理办法
在录取过程中,执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个.身体健康要求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体检指导意见》实施情况。
6个.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电话:024-56618811、024-56618855
网址:万维网.情况.教育.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