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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基计划是什么意思,报名条件有哪些?

宋紫宁2026-01-15 15:14:18

强基计划是什么意思,报名条件有哪些?

一、强基础计划是什么意思?

强基计划是教育部取消自主招生,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简称强基计划),强基计划主要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综合素质优良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专注高端芯片和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国家安全等重点领域以及国家紧缺人才的人文社科领域,相关高校应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合理安排招生专业。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专注于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和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招聘。

二、39所强基计划大学名单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大学、东北大学、湖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三、强基计划的注册要求是什么?

通常,符合全国普通高考报名条件,雄心勃勃、追求卓越、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科目拔尖,未来有兴趣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当然,高考成绩需要达到一级,合并批次省份达到对应特殊批次分数线。

申请注册的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种:综合素质优良、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秀候选人。

第2类:一流的基础学科,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等5个学科竞赛全国总决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四、强基项目招生程序及招生管理要求

1、制定招生简章

相关院校应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学科特色等,为坚实的基础计划制定招生手册,内容包括领导机构、招生专业及计划、申请条件及方法、入围高校考核办法、评估程序和方法、如何运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及录取规则、监督机制、咨询投诉渠道等。录取通知书报送教育部审批备案后,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2、候选人申请登记

符合学生所在地当年高考报名条件及强基计划招生学校报名条件的考生,亲自申请,4月按院校招生简章要求网上报名。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审核本地考生的高考报名资格。

3、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所有申请者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原则上按照6月25日前高校招生简章确定的规定执行,向相关院校提供注册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

4、确定入围院校名单并予以公布

根据高考成绩入围大学评估的学生,各省(区)相关院校、市)本科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招生的省份应分别划定相应的分数线,下同)同上,按照学生所在省强基计划招生名额的一定倍数,参加高校评估的考生名单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对于符合高校特殊录取要求的考生,考生高考成绩应当符合高校招生简章确定的要求,且原则上不应低于各省(区)、市)本科入学最低控制分数。

原则上,有关高校应在6月26日前确定高校评估入围名单,并公布入围标准。

5、组织大学评估

相关院校须于7月4日前完成入围考生的大学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检,其中,体育测试成绩是录取的重要参考。

高校评估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有关院校须严格执行教育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相关规定,合理确定高校考核的内容和形式。积极探索并通过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等,检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思维,增强人才选拔科学性。充分利用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综合的、深入考察学生的能力和素质。加强命题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加强访谈专家及其他相关人员名单的安全保密,认真落实回避制度。大学评估笔试、面试应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试中心,专家访谈、考生“双随机”抽签方式,完整的音频和视频录制。

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学根据6月27日前进入高校考核的考生名单提供。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考生电子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高校录取。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考生所在高中应提供经该高中校长签字确认的综合素质档案。综合素质档案必须在考生所在中学详细公布。

6、确定录取名单并予以公布

相关院校将录取考生的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按比例合并计入考生综合成绩(高考成绩占比不低于85%),并根据应聘者填写志愿,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名单,向学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提交入学手续。各省招生办公室应在提前批次招生开始前完成录取备案工作。特殊条件下录取的候选人,招生按照高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办法进行。被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有关院校须于7月5日前确认录取考生名单并公布录取标准。

7、严格遵守强基计划招生“十严禁”

高校不得发布未经教育部备案的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或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强基计划招生挂钩的冬令营、夏令营及考核工作,或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登记、评估及其他相关工作;高校招生人员、专家评委不得参加社会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咨询活动;不得利用“新生高额奖学金”“入学后重新选专业”等方式进行恶性竞争生源或者向考生做出非法录取承诺;未经批准,不得从强基计划招生计划中招生;在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注册过程中,考生的录取专业不得变更;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入相关学科以外的专业。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省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擅自扩大强基计划高校招生范围或者采取与国家招生政策相抵触的招生方式。省招生考试机构对不符合条件或者违反规定程序的考生,不得办理录取手续。有关中学不得发布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者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捏造事实或者故意隐瞒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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