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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教务处电话号码

胡珏宁2026-01-28 15:36:37

一、西安明德工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

西安明德工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

科室/职务

姓 名办公地点办公电话

处长

朱延波明志楼南405029-85603000-8160

副处长

文 亮明志楼南405029-85603000-8161

教务科

教学运行(科长)花 婷明志楼南405029-85603000-8153
教材管理宋雯雯明志楼南405029-85603000-8152
考试管理王 荣明志楼南405029-85603000-8151
实践教学赵 谦明志楼南406029-85603000-8155

综合科

科长罗亚杰明志楼南405029-85603000-8157
学籍学历宋 薇明志楼南405029-85603000-8219
专业建设李思璋明志楼南406029-85603000-8178

教学研究科

科长贾瑞敏明志楼南406029-85603000-8179
质量及实验室管理巨晶晶明志楼南406029-85603000-8179

教学技术服务中心

主任郭蕾明理楼322029-85603000-8139
王昕明理楼322029-85603000-8139
朱维娜明理楼321029-85603000-8139
党海燕明理楼321029-85603000-8139
李友子明理楼321029-85603000-8139
秦晋明理楼324029-85603000-8136
谢小闽明理楼324029-85603000-8136

张茂盛

明理楼324

029-85603000-8136

王骏明理楼324029-85603000-8136

二、西安明德工学院教务处简介

教学运营管理

1个.按照学校的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目标,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方案的相关规章制度;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学院发展规划,提出专业设置和调整意见,并组织实施。

2个.负责组织、指导各部门制定(修订)制定各专业培养方案、教案、教学大纲,学期教学计划的编制;负责全院公共基础课、普通选修课程表,并检查各系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

3个.负责全校日常教学运作,做好教学安排和日常教学的动态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学院教风整治工作、学风建设。

4个.负责全院课程考试及各类国家级考试的管理及全校试卷的打印工作、分配、仓储等工作。按照学院规定批准学生请假、推迟、复试申请等。

5个.负责学院教学事故的调查工作、识别和处理工作。

6个.负责教材订货合同的制定、教材订阅、打印、发行与教材信息统计与管理;审查学生课本费。

7.与人力资源部一起、各部门做好外聘教师选拔工作、青年教师培训工作。

8个.审查教师工作量、考研奖励、考试及其他相关费用。

9.进行学生手册、教师教学手册、校历、培训计划、准备教学大纲和其他材料等、编制、审查、打印作业。

10.负责日常教学费用、教学设备及软件购置资金、教改经费预算等、分发、使用与协调。

11.负责学院教育软件的使用培训工作、管理与数据维护与共享。

12.负责全校课堂资源统计、课堂、实验室统一部署、租;负责全院多媒体教室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所用耗材采购及所需费用统计报表;为各教学楼配置教师休息室。批准教学计划以外的课堂使用申请。

学籍管理

13.负责全校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学生学年注册和研究生学位注册数据的制作和报告;负责处理全校学生停课事宜、留级、返回学校、退学、转移、转专业等学籍变更;建立和管理学生的电子学生档案,及时维护和上报学生信息。

14.负责全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毕业生毕业资格考试及学位授予资格考试等相关工作。

15.负责文凭、学位证定制等、管理、印发,及补发丢失的研究生学位证书、学位和成绩单证明。

16.负责在校学生相关数据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和研究生考研报名、上线及录取统计等相关工作。

实践教学管理

17.根据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拟订学院实验室建设总体规划,负责全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请的评审工作;积极推进实验室建设和改造,审核各实验教学中心维修保养耗材及备件维修预算;负责完成教育部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的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

18.负责学院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培育工作、项目申报及各项管理工作。

19.负责建立健全各教学实验室的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全院各教学实验室日常安全运行。

20.负责全院各类学科竞赛的组织开展工作、资金落实。

21.负责校企合作的组织、开展和监督管理工作。

教学质量监督、研究、教学改革

22.负责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建设工作、完全的,检查和监督各系教学质量、教学秩序等;负责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的组织安排工作。

23.负责科学研究的发展、教改规划与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负责组织教改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落实重点科研任务,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审查、实施、结论、验收、鉴别、报酬、奖励及其他管理工作。

24.会同各部门负责专业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教材建设、精品课程建设、教学管理团队建设等基础教学建设。

25.负责组织新专业、学位授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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