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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珏宁2026-02-05 19: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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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1

解除人员首套住房首付不低于20%

《意见》指出,按照“老人老道”、新人、新方法,确保受灾单位和人员得到实惠的原则”,创新政策,详细措施,服务保障相关单位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北京中心)将根据雄安新区名单发布单位和人员,对随单位从北京调入雄安新区的人员(以下简称调入人员)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

提取政策,放宽在京缴纳押金人员在雄安新区租房的问题,向北京中心申请退租,以实际月租金作为每月提款限额,无每月存款限额。在京缴纳押金的释放人员在雄安新区购买住房,向北京购房提现中心申请,不受是否有北京购房、提现记录的限制。

贷款政策,拆迁人员在雄安新区购房时,您可以向北京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北京中心发放的贷款。救济人员购房、申请贷款时,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

救济人员购房、申请贷款时,关于还款能力、付款及押金条件符合北京中心政策规定,首套房最高贷款额为120万元,第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意见》还明确,雄安新区发放贷款,原则上开发商提供阶段性保障。开发商无法提供阶段性担保的项目,担保机构定期提供担保。北京中心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委托银行对新建住房封顶进行检查、贷款发放实施工作。其他贷款政策按照北京中心现行政策执行,如北京中心政策调整,落实最优惠政策。

还,《意见》指出,北京中心内单位免缴住房公积金,执行北京中心存款政策及上限标准,有保障缓解单位存款需求。转存于分中心的人员,主要通过分中心提供服务。存放在北京,由北京本地中心提供服务。分中心遭遇流动性不足等问题,北京中心协调解决。

【解释】

雄安新区租房拆迁人员如何提取公积金?

可根据实际月租金提取,无每月存款限额,您不受在北京拥有自己的房屋的限制

王贤简介,新政实施后,随单位从北京调往雄安新区的人员,最直观的好消息就是,按照现行政策,员工申请退出租赁商品房时,按月租金与月押金金额中较低者提取。但新政实施后,如果在北京缴纳押金的疏散人员在雄安新区租房子,北京中心申请退租时,可根据实际月租金提取,无每月存款限额,您不受在北京拥有自己的房屋的限制。“例如,北京每月缴纳公积金4000元,实际租金5000元,根据现行政策,我只能选择提取4000元。现在根据新政策,如果从北京转至雄安新区,按照那里的实际租金来取就可以了,不再有上限。”

同时,按照现行政策,在北京以外地区购买住房并申请提现的,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北京市无购房、提取房产记录。新政实施后,在京缴纳押金的释放人员在雄安新区购买住房、向北京购房提现中心申请,不受此条件限制。

对于《意见》中提到的,“撤离人员在雄安新区购房时,您可以向北京中心申请贷款,北京中心发放的贷款。救济人员购房、申请贷款时,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而“当人们解除了购房和申请贷款的职责时,关于还款能力、付款及押金条件符合北京中心政策规定,首套房最高贷款额为120万元,第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王贤说道,同样位于北京、雄安及雄安现行政策,给定最优策略。

他说,“北京目前的政策,购买第一套普通、非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比例分别不得低于35%、40%。普通买两套、非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比例分别不得低于60%、80%。但根据新政策,为被解除职务的人申请贷款买房时,首付比例可按最优惠政策执行,即首套房的首付比例只需不低于20%即可,首付比例与北京保障房相同。不仅,雄安中心现行政策法规,最高贷款金额60万元。拆迁人员向北京中心申请贷款购房时,关于还款能力、付款及押金条件符合北京中心政策规定,首套房最高贷款额为120万元,第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其他贷款政策仍按现行政策执行。未来北京中心的贷款政策如有调整,人员撤离将遵循最优惠政策。”

新政2

确定住房套数时不再考虑商业贷款

《通知》称,支持居民刚性住房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体现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相互性、普遍性,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确定标准。在,首套房认定标准,贷款申请人(包括共同申请人),下同)北京无住房、全国无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贴息贷款),(下同)记录,落实首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第二套房子鉴定标准,贷款申请人在北京拥有1套住房;或在北京无住房但在全国范围内有一份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人;或在北京拥有1套房子,全国有1条公积金贷款记录,落实第二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公积金贷款2次及以上,不允许公积金贷款。

《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2023年11月1日(含)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解释】

哪些情况不享受“新政”?

未缴公积金贷款等两种情况,按现行政策执行

“这项政策,从当地房间、查询全国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贴息贷款)记录,优化住房单元认定标准。”王贤说道,此次新政策最大的变化是公积金贷款在确定住房套数时不再考虑商业贷款。“以前,我们需要通过审批房屋来申请国家住房贷款,政策调整后,是房屋认定和公积金贷款,简单来说就是“认房不认商贷”。“例如,例如,贷款申请人(包括共同申请人),(下同)北京没有房子,并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记录,落实首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例如,如果贷款申请人在北京拥有一套房子,或在北京无住房但在全国范围内有一份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人,或在北京拥有1套房子,全国有1条公积金贷款记录,无论住房记录和公积金贷款记录是否同一套,落实第二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根据这一政策,我们有一个限制性的底线,即如果贷款申请人在北京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使用公积金贷款两次及以上的人,根据新政,不允许公积金贷款。”

还,按照现行政策,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全国范围内不得出现公积金贷款未偿还情况。同时,对离婚一年内的贷款申请人,按原政策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离婚一年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遵循第二套房贷款政策。“新政实施后,这两项保持不变,遵循现行政策。”王贤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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